司法鉴定在律师工作中的运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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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09-22


9月2日,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应邀参加了法律实战平台“抱柱大学”的开学典礼,并应邀在“司法鉴定在律师工作中的运用”主题论坛中发表了精彩演讲。

 

在“司法鉴定在律师工作中的运用”主题论坛中,梁雅丽律师跟大家分享了“一个故事、一个心得、一个建议”。一个故事:从山东麦当劳招远杀人案的鉴定讲起,被告人张某案发时是否处于精神异常状态,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。由于规定的缺失,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并非暴力犯罪中的必要证据,也不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前提,使得招远案中张某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,从侦查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、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得都异常艰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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